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503J/2023-00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成文日期 | 2023-01-1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征集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之要求,市司法局根据国家及省要求,正式启动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欢迎社会各界提供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事项建议范围
1.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4.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6.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7.决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事项建议填报内容
详见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三、事项建议反馈方式和时限
(一)反馈方式
1.可将事项建议电子版发至市司法局专用邮箱jnsfzbfgk@ji.shandong.cn。
2.可将事项建议纸质版邮寄至红星中路13号市政府院内1号楼十楼1009室。
3.依法不予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请不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纸质版材料中请注明不予公开的依据。
(二)反馈时限
请于2023年2月10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2348765
附件:《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济宁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1日
关于报送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