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22-063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9〕7号)的相关规定,拟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1)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7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将意见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济宁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37)2315220
邮 箱:hazb@ji.shandong.cn
附 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情况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1)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 | 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 |
整改目标 | 符合办理手续要求的项目限期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取缔。 |
整改措施 | 1、加强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规项目。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分类整改方案,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 2、推动进区入园,加强园区管理。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高化工企业入园率。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 |
整改完成情况 | 1、涉及我市260家化工企业手续不全,包括80家无立项手续,27家无环评手续,167家无土地手续,241家无规划手续均已整改完成。 2、制定出台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新建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建设,推动企业和项目进区入园。截至2022年11月份,我市入园率达到69%。 3、把好化工项目准入关同时对2018 年开工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