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68L/2022-061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问答式解读 | 济统字〔2022〕60号 关于公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统计诚信企业名单的通知
问题一:济宁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统计诚信企业的评选依据是什么?
答: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统计诚信企业的评选是依据2019年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15号)的文件要求进行的。
问题二: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统计诚信企业名单是怎么确定的?
答: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15号)的文件要求,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统计诚信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县市区乡镇(街道)20%和“四上”企业2%的数量,通过县级推荐、量化考核、实地验收、党组研究、网上公示最终确定“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统计诚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