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线上资格审查、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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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考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2022年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实行线上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17日9:00至8月18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考生根据简章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线上资格审查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要求:JPG图片,大小500KB以内)并提交审核。 线上资格审查平台查看地址: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whlyj.gzlwch.com)首页“2022年济宁市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面试专题” (三)有关要求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即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材料的,须在公告要求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交所缺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主管部门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面试时间及形式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9:10。 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 考生审题、思考,答题时间共计10分钟,请合理安排好时间(考生备考时间为5分钟,答题时间为5分钟,备考时间内请勿答题)。 四、线上面试程序 (一)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线上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须在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8月20日上午08:00登录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whlyj.gzlwch.com)首页“2022年济宁市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面试专题”,打印《面试准考证》,没有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准备 考生需自备两部手机,第一部手机用于拍摄监考视频,第二部手机用于视频面试,具体如下: 1.第一部手机或平板电脑(拍摄监考视频) 第一部手机需要手机支架协助固定在左后方30°方向,能够清楚拍摄考生周围环境、监控考生面试状态,须带有摄像头、具有录音录像功能、可用存储内存至少在4G以上,且有能满足连续录像两个小时的电量,并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在面试开始前按照要求提前加入腾讯会议进行等待监考老师签到。 2.第二部手机(视频面试必须使用手机) 考生需将手机做相关设置,避免来电和微信视频、语音电话等干扰:①建议将手机调至“飞行模式”(避免来电及通话);②手机所处环境有WiFi(确保网络稳定),并打开WiFi网络。 第二部手机需要固定在考生正前方,能清楚拍摄考生上半身,须带有摄像头、具有录音录像功能、可用存储内存至少在4G以上,且有能满足连续录像两个小时的电量。
图:结构化面试机位示意图
如考生因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线上面试中断或无法进行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系统调试(8月19日下午15:00-17:00。) 线上面试由面试平台微信小程序及监考端“腾讯会议”两部分构成,考生必须使用第一部手机先登录监考端“腾讯会议”并加入会议室,并在监考人员指令下出示身份证件、360°旋转手机,查看周围环境,等待监考老师签到。然后使用第二部手机登录面试平台微信小程序,登录后听从监考人员指令操作。 考生根据《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会议房间号,加入监考端腾讯会议;再用面试端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进行面试准备,选择相应考试名称,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并等待测试(初始密码为111111,首次登录需修改密码)。 未按时参加调试或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无法正常参加线上面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线上面试(8月20日上午9:00-9:10) 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准考证》内容,在正式面试前60分钟(8月20日上午8:00)加入腾讯会议室,8月20日上午8:30仍未加入腾讯会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及时调整监控角度(确保监考视频画面清晰、不逆光,本人上半身出现在视频画面中),听从监考人员进行设备调试、考场环境检查及考生身份核验工作。监考人员在后台对进入腾讯会议室考生进行签到授权,考生方能登录线上面试微信小程序,点击【我的面试】、【个人中心】页面,查看核对相关信息,包含面试名称、面试岗位等相关信息。无误后【进入候考室】,等待监考人员指令,准备面试。(缺考考生无登录小程序权限) 线上面试微信小程序(线上面试平台)操作步骤: 第一步:身份验证视频录制。考生提前准备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点击【开始录制】进入身份验证视频录制,根据视频画面、文字提示调整画面角度,并依次对准镜头出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大声朗读画面文字内容,朗读完毕后,点击下方红色按钮完成录制。 第二步:视频确认。待身份验证视频录制生成后点击查看视频,进行播放,确保考生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本人画面清晰,视频声音清晰洪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如视频播放有问题或不清晰,可以点击重新录制。 第三步:人脸识别。考生点击“人脸识别”,自拍一张本人照片进行人脸识别(请勿佩戴口罩);如果自动审核失败,考生可点击“人工审核”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第四步:视频面试。8月20日上午9:00整,考生按页面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视频的录制,面试时间结束,系统将自动结束视频录制并保存面试视频。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线上面试,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需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线上面试过程全程视频记录并存档,考生的疑似违纪行为,线上面试结束后,根据记录视频、监考员记录等进行研判,确属违纪的,依规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三)考生所在的线上面试环境应为光线充足、封闭、无其他人员、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场所内不得放置任何书籍、影像资料、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四)考生请保持良好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调整好身体坐姿和摄像头的拍摄角度,摄像头可以看到小程序端屏幕,并确保上半身能够在监控端的摄像范围内,拍摄角度应避免逆光。 (五)考生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图像严重失真的设备,不得佩戴耳机和饰品,上衣不带怪异纽扣,不得遮挡面部或耳朵,线上面试期间不佩戴口罩。 (六)考生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以及使用任何电子产品等设备记录,未经许可不得接触和使用除面试小程序端和监考端以外的手机。面试结束前,面试内容为秘密,考生不得泄露。 (七)线上面试全程关闭远程工具,关闭微信新消息通知、语音和视频通话邀请,严禁使用QQ、微信、钉钉等通讯工具。 (八)在正式开始面试前,请考生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监考端摄像头应全程开启。线上面试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面试或监考视频拍摄无法正常进行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九)线上面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场,确保始终在监控视频范围内。同时考生所处面试场所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十)线上面试期间,考生禁止操作手机,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十一)在8月20日线上面试前,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听接收相关电话、短信的通知,确保待确认和待回复内容按时确认和回复。 (十二)招聘工作如遇优化调整,相关补充公告将及时发布于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体检考察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做好体检考察准备。 政策咨询电话:0537-2314401 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1099
附件: 线上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线上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规范本次线上面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生和本次面试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如下: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面试纪律,面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面试违纪: (一)所处面试环境同时出现其他人的; (二)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退出面试系统或多屏登录面试端的; (三)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 (四)有进食、进水、上卫生间行为的; (五)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六)佩戴耳机的; (七)未经允许强行退出考试软件的; (八)其它应当视为本场面试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 考生违背面试公平、公正原则,面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面试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面试的; (二)非考生本人登录面试系统参加面试,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设备等,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它应当视为本场面试作弊的行为。 第三条 考生在面试过程中或在面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评分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五)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六)经后台监考发现,确认考生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七)若发现考生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面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八)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考生有第一条所列面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面试成绩。 第五条 考生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面试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面试成绩。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如考生因手机设备问题、网络问题、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考试视频数据缺失,而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面试有效性的,取消本场面试成绩。 第七条 面试过程中,未按要求录制真实、有效的移动端佐证视频,影响考务人员判断考生行为的,取消本场面试成绩。 第八条 面试过程中,如视频拍摄角度不符合要求、无故中断视频录制等,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面试有效性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第九条 面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系统更新、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面试无法正常进行的,面试时间不做延长。 第十条 面试过程中,若考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将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