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当前,根治欠薪工作是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立足我市实际,结合近几年的执法实践,全面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对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能起到积极作用。
【法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立法目的即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在法律中首先明文规定立法目的是我国立法的惯例。具体到本条例的立法目的,就是指国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想要达到的目标或者要实现的效果,是确立相关机制制度所要遵循的总的指导方针。该条例最为直接的立法目的可以概括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在立法依据方面,劳动法是最主要的上位法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也是制定的重要依据。此外,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有关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也是重要参考依据。
(市局监察仲裁科 执法支队供稿)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