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110043203860/2022-008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石桥镇政府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7-1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管区、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石桥镇南四湖流域汛期水质提升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15日
石桥镇南四湖流域汛期水质提升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保障汛期国省控断面稳定达标,扎实推进《太白湖新区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2年度推进方案》(太环委办〔2022〕3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3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
(二)入湖口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标准,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5%以上;
(三)石桥镇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时间安排
百日攻坚行动时间:2022年7月—10月,整治范围覆盖全镇,重点是南四湖、入南四湖3条河流岸线外延2公里区域。集中对入湖河流岸线两侧排污(水)口、连通沟渠、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废弃物(废弃农药包装、农膜、地膜等)、固废废物、生活垃圾、杂物及影响河流水生态环境的其他问题排查整治。
(一)7月15日-7月31日,完成对南四湖、入南四湖3条河流堤内和与河湖直接联通的所有沟渠、支流排查整治。
(二)8月1日-8月31日,完成对南四湖、入南四湖3条河流及支流岸线外延2公里区域排查整治。
(三)9月1日-10月31日,完成全镇范围内排查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断面水质提升包保。坚持“提升超标断面、改善临界断面、巩固达标断面”的思路,严格落实4个国省控断面包保责任制,坚持靶向施策、精准发力,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确保“提类” “降指”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保Ⅲ增Ⅲ”。针对小时超标指标情况,从全流域的角度分析污染源,迅速组织溯源排查排污口、排水口、支流、干渠,上下游群策群力,落实应急举措,缓解恶化趋势直至解决超标问题。(牵头单位:镇环保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综合执法大队、镇自然资源所。)
(二)开展河湖岸线整治。落实河长制,持续清理河流水面漂浮垃圾、秸秆、水藻和岸边杂物、垃圾,确保河道畅通整洁、水体清澈、无堆积杂草杂物。(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环保站、镇自然资源所)
(三)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清理整治。实施沟渠清理整治,重点排查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内及路边散乱堆积的废弃秸秆、废弃农膜地膜、农药外包装物,确保各连通干渠清洁畅通,确保不影响国省控断面水质。(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环保站)
(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依据国家、省有关排查要求,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开展排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持续推进综合治理,确保达到省级治理标准。(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环保站)
(五)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点排查治理直排沟渠、直接影响断面水质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坚决杜绝以资源化利用为借口,随意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环保站)
(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对我镇所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对确有问题的及时开展整改,并限期完成。(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环保站)
(七)开展排污(水)口规范化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推进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牵头单位:镇环保站,配合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
(八)加快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计划2022年度7个重点项目,确保建成一个、验收一个、投用一个,力争汛期发挥治污效益。持续深化“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治污模式,全力提升提速配建人工湿地,同时切实提高“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联合运维水平,确保人工湿地出水达到Ⅲ类水。(牵头单位:镇环保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所)
(九)开展强降雨天气国省控断面达标应急保障工作。逐条河流制定强降雨断面保障应急方案。加强监测预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与镇环保站协调精准研判汛期沟渠、河湖水质、降雨和流量,根据气象预报,在强降雨之前,及时启动应急工作。各管区、村居,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采取应急措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等部门抽提、处理管网积存污水,减少管网积水和污水溢流;镇环保站开展雨水管网积存污物排查,严查违法偷排污染物行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农田排涝设施的巡查管理,降低农田排水对河流断面水质的影响。(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环保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管区、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国省控断面达标迅速启动攻坚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各管区、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分别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职责分工、迅速推进。
(二)边查边改、应查尽查。各管区、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查每一个排污(水)口、每一个地块、每一个坑塘、每一条沟渠、每一条干支流,实现辖区问题全覆盖、无遗漏。要详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三)强化督导调度。采取问题推送单、督办单、问责预警单“三单式”模式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各管区、村居,各有关部门每周三下午16:00前上报排查表(见附件)。
(四)严肃责任追究。定期通报断面水质状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水质保障不力的要及时督办、约谈。
对工作落实不力,不履行或者不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且未能及时纠正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或者谎报整改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汛期水质提升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排查统计表
附件
汛期水质提升保障百日攻坚行动排查统计表
乡镇(街道):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 乡、镇 (街道) | 村(道路名称) | 类型 | 汇水干流 (湖泊)名称 | 排查清理整治内容 (问题描述) | 问题照片 | 责任单位 | ||
整改前 | 整改中 | 整改后 | |||||||
填表说明:1.类型:主要指河湖岸线、农业面源、黑臭水体、养殖污染、排污(水)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染等。
2.汇水干流:指南四湖湖区、入南四湖3条河流,填写时可直接填写入湖河流名称。
3.联系电话:0537-2267180